(7) 全体一般受益人申请全部赎回信托单位;
(13)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全部信托合同终止: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深圳私募证券公司代办的其他应当终止本信托计划的情形。
18.2信托计划的延期以及信托利益的分配信托计划期限届满,因为证券停牌等各种不定的原因导致信托财产无法及时变现的,信托计划延期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为止,信托计划利益在信托财产全部变现后分配给全体受益人。发生该种情形,受托人应该将根据监管机关的相关要求及时向受益人进行信息披露。
18.3.信托计划终止后的清算
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终止且清算程序完成深圳私募证券公司代办后的1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管理运用及清算报告书,并以在中信金融网上公布的方式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
委托人与受益人在信托管理运用及清算报告书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因受托人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均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托人、受益人深圳私募证券公司代办与受托人在此约定本信托计划涉及的信托管理运用报告、清算报告等文件均无需审计。